吉水建設函〔2021〕31號
各有關單位: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水利部令第36號)、《水利部關于發布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標準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第3號)、《水利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改革工作的意見》(辦建設〔2019〕244號)有關規定,遵循高效、便民服務的原則,省水利廳決定開展2021年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以下簡稱乙級檢測單位)資質審批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質審批范圍
本次審批范圍:《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的5個類別,即巖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屬結構、機械電氣和量測,包括首次申請(含增加乙級資質類別)和延續申請。
檢測單位可以同時申請不同類別的乙級資質;申請延續乙級資質的檢測單位,如不同類別的資質取得時間為不同年度,可對未到期的類別一并申請。
二、資質審批方式
本次審批采用原資質認定管理辦法和告知承諾制兩種方式辦理。
三、申請材料要求
(一)首次申請的,申請單位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告知承諾書(以告知承諾制辦理的);
2.《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從吉林省水利廳官方網站下載);
3.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者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
4.計量認證資質證書和證書附表原件及復印件;
5.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任職文件,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本單位質量檢測員資格證書或職稱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勞動合同、社保關系原件及復印件;
8.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
(二)申請延續的,申請單位除提供首次申請材料外,還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水利工程質量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延續申請表》(從吉林省水利廳官方網站下載);
3.近3年內承擔的質量檢測業務業績證明材料(包括檢測合同、檢測工程等級證明材料及代表性檢測成果);
(三)申請材料裝訂要求:
1.《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一式2份,單獨裝訂;
2.除管理制度及質量控制措施外,其余按順序裝訂成冊,一式2份(以上材料制作光盤一份備查);
3.申請單位需提交申請材料中涉及的證書、文件、業績證明材料等的原件備查。
四、申報和審批程序
(一)省水利廳統一受理乙級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審批事項申請,申請單位可通過吉林省水利廳官方網站(http://www.hhxw123.com/)下載相關資料。
(二)提交申請材料對象為事業法人登記或工商注冊所在地為吉林省境內的企業,接收材料截止時間為2021年8月30日。
(三)申請單位采用原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申請的,省水利廳自受理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不包括現場查勘、公示、公告所需的時間)作出審批決定。
(四)申請單位采用告知承諾制申請的,省水利廳集中受理5個工作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如存在告知承諾書和相關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人需按照要求重新提交補正材料。接受受理的申請人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水利廳作出行政審批決定,自作出行政審批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頒發資質認定證書。省水利廳作出行政審批決定后,在3個月內組織相關人員按照《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和《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標準》的要求,對申請人承諾的全部內容是否屬實進行現場核查,并作出相應核查判定。
五、其他事項
(一)申請單位須在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http://xypt.mwr.gov.cn/)進行信用信息填報,同時,必須將相關信用信息錄入吉林省水利建設信息平臺。
(二)申請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負責,確保材料完整、真實、準確,并與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公開的信息相一致。發現申請人提供虛假材料或作出虛假承諾的,由行政審批部門依照《行政許可法》《水利工程質量檢測管理規定》和《水利建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撤銷相應的資質認定事項,對其不良行為記錄信息進行認定,及時納入水利建設市場“黑名單”,并通過全國水利建設市場監管服務平臺公開,實施聯合懲戒。
(三)計量認證資質證書和證書附表中所列參數應與《水利部關于發布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標準的公告》(水利部公告〔2018〕第3號)所列參數相對應。針對參數引用的標準和規范,有水利行業標準和規范的,采用水利行業標準和規范,無水利行業標準和規范的,可采用國家標準和規范或其他行業標準和規范。
(四)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申請延續乙級資質,并按時提交紙質材料的檢測單位,在受理期間資質證書到期的,資質證書有效期統一延期至作出行政許可決定之日,原資質證書無需換發,在此期間仍可用于工程招投標等活動。申請延續乙級資質的檢測單位,只需上報申請的延續材料,但申報材料必須詳實有效,否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謝洪濤
聯系電話:0431-84994076
傳 真:0431-84994076
電子郵箱:64272477@QQ.com
通訊地址:長春市衛星路3726號 吉林省水利廳
郵政編碼:130033
附件:1.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申請表
2.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資質等級延續申請表
3.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單位乙級資質認定告知承諾書
吉林省水利廳
2021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