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19-09-20 來源: 字體顯示:大 中 小
1.負責水庫防洪調度、安全運行和防汛搶險工作。
2.負責水庫工程設施的維修、養護、管理及大壩安全監測工作。
3.負責水庫水源地水資源保護、水土保持、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4.負責水庫水資源、漁業資源綜合利用。
5.承辦水利廳交辦的其他事項。